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公开审判制度


  作为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公开审判这一重要诉讼原则的产生绝非偶然,它是针对欧洲中世纪封建主义专横、秘密审判、法官擅断和酷刑等制度提出的。公开审判制度在2007及2003年都有所涉及,各占3分,所以在复习过程中应该对其稍加主意,遇见这个专题的话争取不失分,下面就对公开审判制度展开一点探讨。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含义

  司法考试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审判过程应当向当事人以及向群众、社会公开的制度。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当事人对诉讼的知情权,人民法院应当在庭前、庭中与庭后对当事人公开。其中,庭前公开主要体现为我国目前所实行的举证期限与交换证据制度等;庭中公开可以通过当事人参与庭审予以保障;庭后公开则主要体现在裁判文书的制作方面,即只要人民法院对争议案件所作出的裁判文书将审判组织对争议案件事实的认定与裁判的理由叙述清楚,即保证了当事人在庭后所享有的知情权。所谓向群众公开,即允许群众旁听法院民事案件的审理活动;所谓向社会公开,即允许新闻媒体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进行采访并报道。

  (二)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公开审判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

  (4)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司法考试也就是说,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而离婚案件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则属于当事人可以处分的案件。

  【真题精解】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 选项是错误的?(2007/三/35)

  A?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答案:B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B项表述没有指出除外情形,故B项错误,C、D项正确。A项符合公开审判的要求,故A项正确。

课程推荐

  • 注册会计师普通班
  • 注册会计师特色班
  • 注册会计师精品班
  • 注册会计师实验班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普通班

班次特色
按照大纲(或教材)章节体系进行系统讲解,结合各章节考情分析、知识点讲解和总结,对大量极具代表性的重点、难点习题解题思路及过程的深入剖析。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答疑版+vip

20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特色班

班次特色
含普通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准确把握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指明考试中“陷阱”、“雷区”和“误区”所在。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助学员高分过关。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语音视频课堂+答疑版+VIP

35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精品班

班次特色
含特色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专人答疑,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及时回访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提高学员学习效率。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答疑精华班+应试技巧班+语音串讲班+VIP金卡

65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实验班

班次特色
含精品班全部课程+服务,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并签署协议,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必须参加当期考试)。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答疑精华班+应试技巧班+语音串讲班+VIP金卡+签署协议

900元/一门 购买
  • 注册会计师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9:09【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