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湖北国税出台18条细则助新政落地光谷


今年3月,国务院批准东湖高新区先行先试,适用三项特殊财税政策。湖北省国税局根据调研区内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深挖新政内涵,于10日正式出台更具操作性的18条具体意见。经测算,18条意见涉及国税部门的减税幅度将超4000万元。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18条意见均是企业平时反映最强烈,亟需调整、完善的税收政策。比如,第3条意见:区内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不再事先认定,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抵免所得税。该条意见便是东湖高新区内多家环保型高新企业多次强烈建议后的成果,今后企业只要提供专用设备清单便可直接享受纳税优惠政策。而在过去,企业必须先向发改、工商等部门申请,待它们认定发文后,才能享受抵免所得税的优惠。一些企业因迟迟拿不到批文,即便购置了上述专用设备也无法获得纳税优惠。这一意见的实施利好生物、制药、环保、新能源等行业企业。

中冶南方董事长项明武向本报透露,如果以2012年度财务数据来测算,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每年可增加近600万元。光迅科技总经理刘水华亦认为,简化办事程序,以前可能要跑两三次才能办完的事,以后只要一次就能办结完毕。而下放认定权限,将东湖高新区的高新科技企业认定审核事项交由东湖国税局负责,也为区内企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刘水华说:“目前,出口业务中的退运权限暂未下放到区,我们对此急切地盼望。”

武汉市委常委、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胡立山对本报表示,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幅度和领域,同时派考察人员前往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地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措施,学以致用,力争把东湖高新区打造成全国办税环境最优示范区。

(消息来源:一财网)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17:01【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